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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

林行止.2008-4-25

林行止專欄 林行止 2008-04-25


牙簽大少炫耀消費
  
牙簽的主要用途是剔牙,有時亦被用為挑起食物的工具,這種「副作用」,在「冷盤」流行之後,又被以之作為串起小塊食物,而加在雞尾酒中的生果如橄欖和櫻桃,即刺以牙簽使之可以輕易取出;在想像天馬行空的小說中,金屬和竹製牙簽也許還可作為刺目割喉的武器。事實上,牙簽的確是殺人利器,阿加多克利斯(Agathocles,元前361-289)便是以一枚浸了劇毒的牙簽剔牙而中毒身亡;美國著名短篇小說家安德遜(Sherwood Anderson, 1876-1941)一九四一年二月乘搭郵輪「聖塔露西亞」號赴加勒比亞度假,哪知上船後第二天便因吞下雞尾酒中有半截牙簽的橄欖而一命嗚呼!至於在美國近代史上聲名狼藉的哈定總統(1865-1923),一九二一年當選兩年後便於白宮病故,其死因至今尚無定案─可能死於腸胃病、可能為其夫人毒殺,亦可能是「牙簽穿腸而亡」;哈定「使用牙簽上了癮」,幾乎每吃一口食物便使用一次牙簽,連他的男僕亦看不過眼,但他不肯放棄,誤吞牙簽致死的可能不容抹煞。
  
除了上述種種「功能」,牙簽還是一種有效的炫耀性工具!
  
曾長期為本報撰稿的王亭之,記戰前廣州落魄西關大少充排場的行為:「有些西關大少很可憐,一旦破落,連吃『細用』(麵的分量較正常減半而雲吞數量不變的雲吞麵)的錢都沒有,便只能踱入雲吞舖,拿三二枝『柳骨』,一邊挑牙,一邊施施然踱出麵舖。」未晉食而用牙簽挑牙,目的在表示仍有錢可食雲吞麵。據「亭老」說,當年「柳骨」只供應茶樓食肆,甚少零售,欲以牙簽示人不致為「白鴿眼」者看扁的人,只好上食肆拿牙簽……;食肆允許他們拿牙簽,想必曾為熟客。「柳骨」是柳枝削成,因名;時人所以棄其他較多較廉宜且較易得的木材而用柳木製牙簽,皆因古人認為柳木可保牙齒健康。撰成於宋朝的《太平聖惠方》指以「柳枝、槐枝、桑枝煎水熬膏、入薑汁、細辛……每月擦牙」。這也許是世上最早的「牙膏」,而其材料有柳枝;以後人們棄槐枝桑枝單用柳枝製牙簽,應受明朝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的影響,它說「柳枝煮酒,熨諸(可治)痛腫、去風、止痛消腫」,又說「用嫩柳枝削為牙枝,滌齒甚妙」。柳木既有利口腔生,遂用為牙簽的材料。
  
口啣或咬或嚼牙簽的人,廣東俗話稱之為「牙簽大少」,含意是游手好閒又好充闊的慘綠青年,這類人物經常出現在反映經濟不景氣時期下層社會生活的「粵語殘片」中。口叼牙簽傳達了其人剛剛吃飽且食有肉的訊息,在肉類是奢侈品的狗眼看人低社會,這是自我提高身份的偽裝;在許多「文藝片」中,這還是勾搭向錢看虛榮女性的「殺」。
  
有點意外的是,口啣牙簽的「象徵意義」,竟然中外皆然。只知於公元六十六年的古羅馬作家佩特隆尼亞斯(G. Petronius)諷刺尼羅王口啣銀製牙簽進入宴會廳,這名暴君顯然已先群臣飽食;塞萬提斯的《唐.吉珂德》,則寫這位窮愁潦倒而又有「崇高理想」的末落騎士,騎瘦馬口咬牙簽向「投以奇異眼光」的市民展示他剛才吃了一頓豐富的午餐,藉以隱藏其「無米舉炊」的苦況;牙簽既流行於十二世紀後的葡萄牙,其近鄰亦沾上用牙簽之風,完全可以理解。
  
《牙簽》第十三章〈討厭的手段〉詳細紀錄了十九世紀八十年代餐廳開始供應牙簽後,食客結賬出門時大都抓一把牙簽,然後把一枚放進口裏,以示剛在餐廳晉餐,當時能上餐廳的人都屬富裕階級,如此這般純屬炫耀性舉動,這種風氣,很快蔚成風尚。柏特洛斯基引述《波士頓郵報》一則報道,稱「在冬街及北街一帶,幾乎三名女性便有一名口啣牙簽!」,可見迄十九世紀末,「牙簽大少」在美國指是非僅男性為然。口啣牙簽雖可示「身份」卻不雅,「有失淑女身份」,一九○七年《Ladies' Home Journal》發表文章,指導職業女性應有的「行為模式」,包括不應在公開場合啣牙簽。自此之後,這種「不雅」之風才中止。可說從二十世紀開始,「牙簽大少」為男性專用名詞。
  
上層社會中淺薄之徒以口啣牙簽「示富」之風,很快全民效行,柏特洛斯基舉了不少例子,顯示當年不少青少年男女,不論飽食與否,口啣牙簽聚於著名食肆之前,這種行為無非表示他們出得起錢。非常明顯,口啣牙簽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波士頓地區是「過滿足和無憂生活」的寫照;馬克.吐溫紀述其年輕時在密士西比河當領航員生涯的回憶錄《在密士亞比河討生活》(Life on the Mississippi),便說他口啣牙簽悠閒自在地掌舵。使用牙簽代表了優裕悠閒的生活方式,「牙簽大少」起而仿效,顯示了年輕人對這種生活方式的嚮往!

牙簽古今中外談.之三